2024年內蒙古黨委政府新春第一會,旗幟鮮明地提出實施誠信建設工程。日前,興安盟公布實施誠信建設六條重點措施,第一條就是“推動法治政府和誠信政府建設,提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質量,有效降低敗訴率”。
規范行政應訴工作是促進依法行政、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對于提高行政效能、防范和化解行政爭議、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多年來,興安盟多措并舉,嚴格落實“兩函一通報”(提示函、督促函、按月通報)制度,狠抓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做到“出庭又出聲”,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有效降低行政訴訟敗訴率,大力提升政府公信力。2023年,全盟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100%;全盟行政訴訟案件敗訴率實現全區最低,同比降低19.92%。
2023年底,為進一步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和降低敗訴率工作制度化和規范化,興安盟委依法治盟辦與興安盟中級人民法院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強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的實施辦法》和《關于推進依法行政有效降低行政機關敗訴率的實施辦法(試行)》,將加強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作為推動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的重要抓手,督促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積極出庭應訴。通過開展集中培訓、旁聽庭審和案例研討等活動,加強行政應訴和庭審技巧培訓,讓行政機關負責人熟悉庭審規則和基本流程,做到“出庭又出聲”。
1月22日,興安盟召開全盟法院與司法行政系統聯席工作會議,進一步加強審判與司法行政機關的協調配合,深入推進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有效銜接,促進行政爭議的訴前分流和實質性化解。
為進一步促進依法行政,有效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興安盟不斷加強府院聯動,實行行政訴訟敗訴案件定期通報制度。依法治盟(旗縣市)辦對行政訴訟案件敗訴情況進行認真剖析,查找敗訴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進行按月通報。同時發揮府院聯動作用,定期交流研究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的有效措施;要求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人民法院司法建議,提高回復質量;依法履行生效判決,將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行政機關負責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定期向社會公布嚴重失信政府機構名單,主動接受人大、政協對政府守信踐諾的監督,加強審計監督、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
依法治盟辦將積極與法院協調聯動,成立行政爭議化解中心,將行政裁判的剛性與行政化解的柔性相結合,將行政爭議化于前端、止于未訴。(記者 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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